3、驾驶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搞好车辆的清洁、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根据车况定期到指定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严格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六、监督与奖惩
1、医院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办公环境卫生及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全院员工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院办反映与投诉。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
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
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一、医院环境卫生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全院巡查卫生二次。
二、每周发放科室卫生调查问卷一次,收集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每月进行卫生评比一次。
三、医院环境整齐、安静、安全,院内无乱搭、乱建、放堆放杂物现象。
四、车辆、自行车按规定停放。
五、院区内标志清晰,病区内设有安静、禁烟标志。
六、有严格的探视制度。
七、医院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1、楼道、楼梯、走道、窗台栏杆扶手的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园林绿化地等每天清洁一次,窗台玻璃每周清洁一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