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3、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四、食品出售
1、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菜。
2、不得向师生出售冷菜饭。
五、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不得养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
六、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餐具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2、卫生区域实行包干到人,并与个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3、餐具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面案、菜案用毕要用搌布遮盖。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一样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叉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清洗,坚持清洁干净。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坚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