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食品进入仓库必须登记齐全。
3、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每种食品必须标挂食品标牌,并注明相应项目。
5、食品仓库应当保持清洁、防潮,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6、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
并做好进出食品记录和卫生工作。
7、剩下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有标记,生、熟、半成品分柜存放一,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第七章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规定,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职工餐厅不准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发酵、液体混浊等现象,一律予以销毁杜绝出售。
2、入口食物一律要烧熟煮透:
(1)肉类食品切块不要太大,烧煮时要上下翻动,保证食品受热均匀;
(2)烧菜时不贪图生嫩,杜绝到外焦里生,油炸或烧烤类食品要防止大火过旺。
(3)防止烧煮时间过短,对外购熟食或隔餐隔夜食品,要回锅煮熟煮透。
(4)严格遵照食品的操作规程,不允许清洁食品被污染,特别对手工操作过程食品,对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容器应生熟分开。
(5)工作前、便后应洗手消毒,操作食品时应做到“三白”(白帽子、白衣服、白口罩),尝味时不用勺子。
(6)严禁用塑料盆、铝盆盛装熟食。
(7)不允许从业人员带菌毒接触食品。
(8)夏季不做生凉拌菜、冷盆菜和裱花蛋糕等食品。
(9)不售未经检验及病死的牲畜肉。
(10)加工食品时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食品添加剂(详见附件《禁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对于可使用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GB_2760-20XX_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进行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炊事人员卫生制度
1、上班应穿戴整齐,工作衣和饭裙必须干净。
烹调与出售饭菜时必须做到“三白”。
(即:白工作衣、白工作帽、白口罩)
2、要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