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门卫对来访人员要严格登记并及时与被访人联系;校门口如有可疑人员,门卫要立即通知安全保卫小组处理。
3.如果有可疑人员强行闯入校门,门卫立即通报安全保卫小组负责人以及校长办公室,并记录该人的特征和有关资料。安全保卫小组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其他同志负责协助;校长办公室立即拨打110报警;各年级组长负责指挥各年级组保护好学生。
4.对强行闯入校内,并有持械暴力行为的,门卫要予以阻止,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电话通知安全保卫小组有关负责人。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各应急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就位。
5.校内如发现学生打架,目击者应及时劝阻并通知组织机构内任一成员,机构成员做好疏导调解,并交政教处处理。
6.如有学生受伤,医疗救护小组实施救护或报120急救,班主任负责通知有关学生家长。
7.常务副组长负责善后工作处理,群体伤害事故由校长办公室等协助处理。
五、信息报告
1.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2.发生事故后,常务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构成突发事件的,应按《校园突发事件综合预案》,向教育局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4.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