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咯文库 心得体会

2023疫情防控工作个人心得总结4篇

发布时间: 2023-05-05 14:59:10

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对于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对于治愈出院人员,《通知》要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

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2023疫情防控工作个人心得总结3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我市各涉农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天津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各涉农区应强化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处置、早期救治和组织保障。

1、严格落实“三减少”原则。

各涉农区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基本原则,重点落实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津返津”“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如进口货物直接接触等)流动,原则上就地休假或工作。

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

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

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确需举办的活动,活动举办地所在区、活动举办单位要从严执行审查报批、检查指导等工作,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2、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管理。

各涉农区要精准落实要求,压实本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排查建立返乡人员名录底册,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

要规范人员分类管理,返乡人员至少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实施14日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码为“橙码”,每7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经社区管理人员(即社区网格人员)批准,可进行必要出行;省市间通勤人员可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通勤,未满14日居家医学观察期人员必须离津时,离津前自费核酸检测阴性可离津。

如为入境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直辖市为县区)返乡人员则在执行上述基础政策条件上,调整返津前核酸阴性证明至3日内,并实施相应隔离管控和实验室检测措施。

3、严格落实发现报告制度。

各涉农区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哨点”作用,按规定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必须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药店要严格落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问询个人及其家属流行病学史,查验其“健康码”类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实施相应村(社区)管控措施。

4、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3561819574 举报邮箱:help@qianlo.com
Copyright @ 2016 - 2025 仟咯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7548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