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迟到或早退规定
因交通情况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每次不得超过15分钟;凡迟到或早退15-30分钟,每人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扣除半日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因偶发事故迟到,又无法及时通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经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补假时间为到岗一天内。
6、旷工一日扣罚三日薪资。旷工确认: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上下班未打卡的且未提报“漏打考勤卡确认单”。
7、所有考勤扣罚在当事人当月薪资中扣除。
8、考勤卡每人一张,应妥善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上交人事行政部。
、各部门应认真进行外出登记,外出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月末报人事行政部以与考勤卡核对,并确认各部门外出登记是否有误。商务部因见客户而不能刷卡者应在部门内做好登记,如果外地拜访客户,时间为一整天以上者应到行政部登记;后台外出见客户不能刷卡者,应在行政部登记。
、部门经理负责核准核实外出记录,如有外出虚报者,当事人记为旷工,部门经理扣除一日薪资。
1、严禁代打卡,一经发现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以扣除半日薪资处理,一月内累计三次者,给予警告一次。
1、为鼓励员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人事行政部将考虑对一季度考勤无异常且规范打卡的员工设立全勤奖,由人事行政部发放全勤奖品或奖金。
五、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的涵义
加班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业务需要而延长的工作时间。
2、加班控制原则
(1)所有员工应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2)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加班量,视实际工作需要准许员工加班,但每人每天加班时间,每人每月加班时间皆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3、加班核准权限
员工加班由部门主管核准,部门经理加班需经总监或总经理核准,方为有效。
4、加班申请单送交时间
核准后的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当天16:00之前送人事行政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递交的,必须在加班次日10:00之前递交,逾期视为加班无效。
5、加班考核
(1)加班第二天部门主管应核实加班内容,如实填实际加班情况表,人事行政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加班时数。
(2)员工加班离开时需打卡,以便人事行政部最后确认加班时间。
6、加班登录统计
人事行政部接到有效的加班申请单后,根据打卡记录和实际加班情况表,应做好核对确认,登录统计工作。
7、有效加班时数,可安排调休,原则上不计薪。当年的加班当年有效,每年11-12月的加班时数可延至次年的3月底前使用,过期作废。
8、加班申请程序
(1)加班者填写《加班申请单》。
(2)《加班申请单》经直接主管核准后,报人事行政部。
(3)《实际加班情况表》经直接主管核准后,报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