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
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
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
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