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和内容
1、机关、企事业单位。
驻辖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要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清理、专人检查。
机关大院内保持整洁美观,车辆停放有序,下水道通畅,厕所清洁卫生,院内无违章建筑。
办公场所环境优美,窗明几净,无垃圾污水,无杂物堆放。
机关食堂要干净卫生,厨房、餐厅各项设施、器具符合国家餐饮业卫生标准。
2、居民住宅小区。
严格按照《山西省爱国卫生检查评比》要求,做到有卫生制度、组织、环境卫生整洁,环境优美、道路平整、车辆停放有序、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外溢。
四、整治步骤
此次城市环境清洁整治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31日—9月2日)
各社区、各单位要立即召开动员会,传达贯彻本《实施方案》精神,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迅速掀起环境清洁工程活动高潮。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3日—18日)
各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摸清底数,集中精力,大干半个月,大打垃圾清理歼灭战,将社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小区、街巷场地现存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第三阶段为自查验收阶段(9月19日—25日)
在各社区自查的基础上,办事处将对各社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行验收检查,作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四阶段为上级参观检查阶段(9月26日—30日)
办事处依据检查情况,评出卫生示范单位(小区),组织辖区内观摩活动,接受区政府领导的检查指导。
第五阶段为长效机制建立巩固阶段
坚持周清月查季评制度,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建立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将整治成果保持发扬下去,杜绝回潮反复现象发生。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推进城市现代化和社会整洁的乡村环境,落实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