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监督单位及责任人:
2、垃圾焚烧发电厂。
对生产办公、食堂区域,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卸料、运输区域每天不少于2次全方位消杀;严格驻场人员管控,实行全员全时驻留驻留场区和居住小区疫情管控全;全体人员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扫码登记,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每人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
(1)加强厂区消毒管理。
①生产办公区域消毒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消毒,每次按照“从里到外,再从外到里”消杀2次。
对门把手、梯扶手、电梯按钮、会议室台面、桌椅、空调遥控、投影仪遥控、水龙头、卫生间坐厕、办公地面等重点部位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剂进行擦拭。
②食堂区域消毒每天早、中、晚各擦拭一次,或按照用餐批次合理安排擦拭次数。
对桌椅、地面等部位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剂进行擦拭。
③垃圾运输车辆在进、出厂时对车辆四周及容器装载入口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以喷洒处微湿为准,喷药量为200~300mL/m。
④垃圾卸料、运输区域卸料期间,从垃圾进厂运输栈道到卸料平台等区域需对地面、卸料门及周围墙面每隔2小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2)做好焚烧发电厂人员的防护和管理。
①焚烧发电厂人员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焚烧发电厂人员一旦出现异常(如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发热、头痛、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马上就医检查,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
②焚烧发电厂公共场所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巡检及设备操作时必须佩戴手套。
口罩及时更换和处理。
③强化卸料平台、垃圾池、渗沥液池重点防护区域管理,加强该区域人员劳动防护措施,要求进入卸料平台、垃圾池、渗沥液池的所有人员须佩戴N95口罩、手套、雨胶靴、防护服、护目镜、安全帽。
进出重点防护区域的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物品的消毒或妥善处理工作,应在指定的更衣场所,更换作业装备,清洗手、脸后方可进入生产办公区。
④重点防护区域用鞋必须专用,并放置于指定区域,禁止进入生产办公区。
⑤可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手套、工服等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00mg/L的消毒剂浸泡消毒20~3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并晾晒;重点防护区域专用鞋需先用高压水枪冲洗,再按上述方法进行消毒、清洗、晾晒。
⑥重点防护区域使用废弃的口罩、擦手纸巾等应投放至指废弃口罩定容器,日产日清,清理前需进行消毒。
⑦开展焚烧发电厂人员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倡导焚烧发电厂人员养成勤洗手、会洗手的习惯。
⑧做好公共区域通风、消毒。
避免聚集活动,采取错峰用餐、一人一桌用餐打包用餐等分散性用餐方式,提倡饭前洗手并消毒,用餐时不交谈。
(3)严格进出厂人员、车辆管理。
①严格焚烧发电厂人员进、出厂管理。
原则上所有焚烧发电厂人员不得离厂,如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先向防控组报批同意。
外出后返回厂区的人员,应登记去向、检测体温并加强关注(具体要求按商丘疫情防控通知要求)。
②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入厂管理。
对于垃圾运输车和物料供应车司机及随行人员,应由门卫检测和记录体温,进行必要消毒,经对口接待人员确认并佩戴好口罩后方能进入,如体温异常不得进入,做好隔离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