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市路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字第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押金:元人民币。
2、乙方每半年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付款时间为每年的月日。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