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履行该合同,该合同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甲方应保护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旅游资源享有独家开发权和经营权,否则,甲方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额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法院裁决。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交纳有关费用,否则,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3、从景区详规批准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景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进度,否则甲方将依法收回乙方的开发经营权。
第九章合同期满财产处理
第十六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景区内投资的经营性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开发景区的道路、自然、人文等景观时所形成资产归甲方所有。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变更和争议的裁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三章补充条款和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条款,如有补充、或合同附件及其他事项,请补印于后面的附页上,此补充条款或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工程建设协议、转让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外协商,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甲方、甲方主管部门、乙方三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经双牌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分各自主管单位或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邮件、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方、甲方主管部门、乙方的法定代表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