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以深圳当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确定
3.1岗位价值评估
3.1.1岗位价值评估的目的是透过一定的评估模型,将所有岗位在公司内部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名。岗位价值评估是解决内部
公平性的重要手段。
3.1.2岗位价值评估结果是设计岗位薪酬层级关系图的重要依据。《薪酬层级关系图》见附件。
3.1.3当公司进行重大组织调整的时候,必须重新对所有岗位的价值进行评估。
3.1.4每隔2~3年,公司将进行一次岗位价值评估,从而保证岗位价值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2员工薪酬层级定位
员工评价与定位是保证员工能力与薪酬水平相平衡的关键环节,员工评价的依据是岗位任职资格。
3.3薪酬水平确定
3.3.1公司总体薪酬水平的确定的依据是同期市场水平和企业自身的支付能力。
3.3.2 20xx~20xx年各层级基本年薪见附件1.
3.3.3基本年薪=年度岗位工资+年度奖金。
3.4薪酬总额预算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月30日前对上年度薪酬系统的具体实施情况及薪酬总额的发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年度薪酬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并以绝密文件的形式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薪酬实施
4.1薪酬计算与发放
4.1.1实行结构制工资员工薪酬构成为:岗位工资、年度奖金、加班工资、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
4.1.2岗位工资=年度岗位工资/12
4.1.3年度奖金。实行结构制工资员工的年度奖金是根据员工本人的业绩状况和公司业绩状况决定的,具体见2.2.3.
4.2薪酬变动和调整
4.2.1薪酬水平调整。公司根据自身盈利状况和外部市场变化因素,每2~3年调整一次薪酬水平。
4.2.2员工个人薪酬层级的调整分为两种:常规性调整和非常规调整。员工薪酬层级调整分为层级晋升、层级不变动、层级降低三种。常规性调整是指由人力资源部每年4月份根据员工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的调整。非常规调整是指因为员工试用期满、职位变化、受到公司特别嘉奖或处分等其他原因所进行的薪酬层级的调整。具体调整细则见6。2.
4.3薪酬管理权限
4.4员工薪酬定位
4.4.1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可按该岗位最低层级薪酬的80%,转正后由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定位。
4.4.2员工跨层级晋升时,在试用期内享受新岗位最低层级薪酬的80%(新岗位最低层级薪酬的80%低于原岗位的标准薪酬,按原岗位薪酬计发),转正后由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定位。
4.4.3当员工被降职时,按照降职后的新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进行评估,确定其薪酬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