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期交还。乙方如要续租必须在租期满期前的期限重新协商。
二、租金、租赁方式及押金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整,支付方式按付,第一期租金应于年月下期租金应提前支付,先付后住。
2、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个人房屋出租协议。
3、应于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检查室内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因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损坏、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电器(如热水器、空调)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因故障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满三个月后因故障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元/人/次的维修费用。装饰配备家具等;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能维修的赔偿下限为20元,上限为80元,如不能维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需提供相关住房人员的身份证明等,单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人,在租赁期内保证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相关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3、在居住期间,为爱护环境、卫生,室内共用区域的卫生因由承租人承担。
四、合同的终止于解除
1、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遵守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给甲方,如有留置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同意之下,均视为放弃。
2、在租赁期限内不允许退房,视个人原因如确实需要办理退房手续的,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并扣除相当于20天房租的押金作为违约金。
五、其他条款
1、提供的设备清单床一张,大衣柜一个,桌椅一套,淋浴器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除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补充条款
出租房(甲方):承租方(乙方):
地址:_
证件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出租、承租房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地点位于黎明中区号楼室,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年租金元人民币,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签合同时交付半年元,下半年的房租需提前一个月交付。如到期不交下半年的房租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退已交付剩余的租金。
四、双方自愿协商,出租方提供一批设施给乙方使用,乙方需交5000元人民币押金,以保证设施的完好使用及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正常缴纳。合同到期后甲方确认设施完好无损,无任何欠费,甲方退回5000元人民币押金给乙方。
五、1、合同期内乙方对房屋及屋内设施有使用权,并加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