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食堂内各种物品、用具要置放整齐、有序。
个人物品不准放到工作场所。
10、要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定期打扫卫生。
工作人员要勤洗头、洗澡、洗衣、洗手,剪除指甲。
工作时不准戴金银首饰。
11、平时多清除死角,要加强防四害工作。
除四害药品要严格安放,不得靠近主副食品,以免引起中毒事件。
12、要认真管理公物,不准无故损坏,更不得将公物占为已有。
未经校长同意,不允许任何个人在食堂加工食品。
13、要保证食堂安全,及时关断水、电、燃气、燃油阀,关好门窗,严禁闲人进出。
14、每天结清食堂开支,做到帐目清楚、明细。
学生食堂盈利不得超过上级规定。
保证师生吃得满意、放心。
15、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随时接受上级检查。
若有因个人操作不当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则由个人负责。
发生严重中毒事故的,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食堂是学校最重要的人员最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为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相应要求,加强食堂管理,严格食堂保洁消毒,规范食品加工,遏制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堂供水等维护
学生返校前,排放假期间储存于水池、水管的水,对水池进行认真清洗消毒。
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加强食堂燃气灶、蒸饭柜等设施设备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检查返校前14天的出行和健康情况,严格返校入校前的体温检测。
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学校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
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三、严格每日岗前检查
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总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每天不少于3次的体温检测。
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炎、恶心呕吐、肌肉酸痛等疑似疫情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严格食材进货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