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一、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科对⼲部职⼯每年⾄少进⾏两次⽤电、防⽕教育,对重点防⽕部位每季要进⾏⼀次安全检查。
⼆、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员要能熟练使⽤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物品,办公楼内⾛廊、楼梯⼝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使⽤电炉⼦、电暖⽓、电⽔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作列⼊年度消防⼯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应当每半年进⾏⼀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新岗位的员⼯应进⾏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
(⼆)专、兼职消防管理⼈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应当⾄少每年进⾏⼀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单位、本岗位的⽕灾危险性和防⽕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器材的使⽤⽅法;
(四)报⽕警、扑救初起⽕灾以及⾃救逃⽣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新岗位的员⼯进⾏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