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定期对电器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请专职电工检修。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博物馆所有区域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确需动火作业时,应向消防工作主管领导申请;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使用酒精灯、加热炉等加热设备时,要严加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现场,附近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人走火灭,确保安全;
4.宣传板、模型等易燃物要远离暖气放置。
六、藏品库房消防安全规定
(一)藏品库房应有明显的防火标示牌,库内及四周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
(二)库内藏品分类存放,贵重藏品要设立专柜重点保管;
(三)库区内的杂物、包装纸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存放在安全地点;
(四)库房内使用的灭虫剂、灭鼠剂等化学药剂时应采用防火安全措施。
七、展厅消防安全管理
(一)展出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火灾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良好状态;
(二)每天闭馆后,应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清除火灾隐患,关闭非必要电源;
(三)大型团队参观要控制人流量,做好意外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八、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一)化学药品和易燃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储存,并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二)化学药品和易燃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做到随用随取,及时清除易燃可燃废料。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
(一)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十、制定消防档案
消防安全员及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保存博物馆有关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保存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保存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保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陈列室防火安全规定
1、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打扫卫生所使用的工具要妥善保管,油拖把应存放在铁容器内。
2、经常对室内电器、线路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请专职电工检修。
3、严禁带火种进入陈列室,严禁吸烟和擅自使用明火操作。
4、严禁乱拉乱扯临时电源及私接电器设备、改动线路。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应严格报批手续,由专职电工操作。
5、下班时应对整个展室进行全面检查,切断室内所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