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六)城市轨道交通。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
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列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5.加强设备巡检,保障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6.乘客、与乘客接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城市轨道交通站宜配备消毒剂,站内或到站列车上的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8.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厅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七)出租汽车。
1.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
2.司机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
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