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详细职位要求及工作任务见附件。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司):
乙方(个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工种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
装饰用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装饰用工合同期限。
装饰用工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全面负责施工工程,制定施工工程计划、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提供装饰材料,乙方自备工具。
(四)乙方应当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甲方的施工要求,造成工程未按时完工或者工程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操作过失,造成装饰材料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七)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或者违章作业,造成自身伤亡或者他人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