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当场能整改的,检查组现场监督整改,不能当场改正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学校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开展日常巡查,坚决把好消防安全关。
通过开展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增强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了广大师生的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问题继续跟进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助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