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明确:本劳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并不能推定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是出于双方的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2、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_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