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_____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_____在 省 市 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___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_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支付甲方装修费用和品牌转让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并接手甲方转让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的库存(根据厂家进货价计算),库存产品只接收成箱产品。
5、乙方开业前点收甲方库存,甲方在乙方开业后停止销售东鹏瓷砖产品。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完成在___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品牌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品牌名称及类别:
二、品牌图样(贴品牌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品牌注册号:
四、该品牌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品牌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品牌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品牌的唯一权利人。
七、品牌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品牌的地域范围:
八、品牌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品牌权转让()。
九、品牌权转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