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电话传真: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电话传真: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编号: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采购产品。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行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单价(含税rmb)
备注
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甲方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乙方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二、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质量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书》为准。
三、交货的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1、交货的时间:以《采购订单》中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为准。
2、交货的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厂内指定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