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教师事宜,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教学机构的兼职教师。乙方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履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师职责。
2.乙方须在上岗前,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实资料(如教师资格证、上岗证、学历证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上岗前须按甲方的规定对授课学科进行精心备课并写出教学计划。
4.乙方的薪金是按甲方兼职教师课时辅导费标准结合本人辅导课时计提。每月15号定期发放上一个月辅导费。
5.乙方每接一个新学生,第一次辅导课前两小时均为试讲,学生及家长不认可乙方教学效果的本次辅导费甲方不支付。若授课满意,甲方全额支付乙方课时费。
6.甲方在为乙方安排家教工作时,必须将学生的基本情况提供给乙方,使乙方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学生的情况,乙方要认真为学生做整体教学计划,并将计划表交予甲方备案,
7.乙方必须在授课前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认真备课,结合甲方的教学方式为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备课笔记要由学生家长及甲方学管签字确认,以便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8.乙方给学生授课时间、地点由中心教务部确定,乙方不得随意改动上课时间、地点,若调课需经教务部同意并做记录,如乙方自行延长授课时间,甲方不支付延时工资。
9.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应部分。 10.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上课时间必须提前两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谅解后,另行安排授课,如乙方一个月中出现两次更改上课时间的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认定乙方违约,双方终止本协议。如特殊情况终止授课,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课时辅导费。辅导过程中,乙方必须与学生保持良好关系。如出现意外情况,须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妥善处理,不得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出现任何矛盾纠纷,否则甲方将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1.乙方不允许泄露甲方机构的(包括教学方式、方法、资料、运作状况、财务状况等)一切机密。
12.乙方作为甲方聘用的兼职工作人员,有责任为甲方保密。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且有责任维护甲方形象、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言论,如乙方有故意使学生退学的,一经发现将扣除乙方全部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课时辅导费标准:乙方所得工资按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代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辅导费(x元/小时)
14.因国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授课时间向乙方付清课时辅导费,双方合同自行终终止。
15.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月x日终止,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有效。
甲方:
乙方(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