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