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由乙方与甲方约定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签字备案,甲方每月通过银行转帐到该卡的方式发放乙方工资,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涉及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有关事宜以该卡由公司转账金额为参照标准。
8. 乙方未提前30天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社会保险无法及时停保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则此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含单位部分) 。
9.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有泄漏甲方商业秘密,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具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0. 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按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协议) 执行。培训合同(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培训合同(协议) 约定的服务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培训合同(协议) 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本合同(含附件)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