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走读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人系学院专业班学生,学号:自愿申请校外住宿,作出以下承诺:
一、在校外住宿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参与黄、赌、毒、传销等违法活动。
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广东科技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积极参加学院和所在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不从事有损于学院和班集体形象的活动。
三、在对校外住址周边情况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如实、准确地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四、定期向辅导员老师汇报校外住宿情况,愿意接受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处等部门有关校外住宿情况的检查。若变更校外住宿地址,须及时告知并提交新的联系方法。
五、校外住宿期间,在校外或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如违反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处理;如违反校规校纪,按《广东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甲方:XXXX学院
乙方:学生姓名;
双方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有足够的宿舍供乙方入住,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进行走读,属乙方自愿而非校方原因所致。
二、根据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外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因此,乙方进行走读按上述4条论处。
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给甲方备案:
1.学生本人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写明:
(1)学生走读住宿属本人自愿非校方原因所致。
(2)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责任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与学校无关。
2.学生家长亲自到校同意学生走读,并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和盖印。
3.学生所在学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并盖公章。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本人一份、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备案。
五、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家长申请签字:家长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