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办理完工作交接、结清各项费用的手续。甲方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通读上述规章制度并理解其内容,知晓应该遵守的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乙方经试用期考核后达到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将正式录用,转正工资为元,明细如下: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第二十七条附则:在甲方允许乙方发生的违反第十三条之第6条的情况下,公司不做任何处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