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劳动合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