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劳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xxx广播大厦。
三、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及其它甲方指定各种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工时制度。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负责人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