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年承包费用分两次交款的方式执行。乙方于日前每亩上交甲方 元。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其余承包费 元(大写)于 年 月日前一次交清。
3.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别在每年度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处管理区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3.合同期内,国家及农场对该土地的一切政策均由甲方享受。(种子补贴除外)
4.合同期满,乙方所建设的井、房屋经双方协商,或经评估部门评估,有甲方回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土地。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内,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现有葡萄地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火石泉 地方 亩葡萄园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须按每亩 元上缴甲方,总计 元,承包期为年。
3、乙方在承包期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负责管理好各类配套基础设施( )不得损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