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造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早、中、晚三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果泥、辅食;天气好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处理小孩个人卫生;配合给小孩洗澡等。
2。做家务:负责早、中、晚三餐;打扫室内卫生、如扫地、拖地、擦桌子;洗衣服等。
3。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二.乙方的服务时间:
1。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分到晚上18:30分
2。乙方每个月可休息2天;如遇5。1和10。1假期回家探亲,准休4天,但与月休不享受重复使用;若5。1和10。1不回家,当月休息2天。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3500元/月(不论大小月)
2.休息时间用于加班的,加班费100元/天;工作满一年,雇主支付保姆年终红包2000元(人民币);中途离职,无奖金。
3.甲方于每满三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现金或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四。雇佣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规定时间内支付给乙方当月劳务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健康状况以及与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并出示健康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等说明证件或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期间的饮食。尊重乙方、不歧视、不虐待,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务期间内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产生的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4。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传染性疾病),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如甲方发现乙方造成小孩损伤或虐待小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4。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时与甲方的沟通,不能擅自离岗,讲究个人卫生,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5。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4个星期与甲方商议,如擅自离岗,甲方不支付当月劳务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情况下,由宁波市仲裁员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