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签证
鉴字第号
签证部门(盖章)
合同编号:
聘用方: 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受聘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经济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全职外贸业务员。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外贸业务员。
二、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期为 年期限合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均未有终止本合同书面通知时,即视为延长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无须办理续约手续,以后期满类推,除另有补充合同外。如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续约时,则须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
三、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件。
2、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的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3、负责乙方所接业务的设计工作。
4、给乙方配备业务助理,协助负责外贸订单生产、包装、检验、报关、售后工作。
5、努力控制、降低经营成本,确保业务利润最大化。
6、保护乙方客户信息,保护乙方应有的利益和权益。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