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教职工:
依据财务处核对并统计的交款信息,为保障金明校区专家公寓在建工程的顺利进行,未按学校规定交款进度交纳购房款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请于20XX年5月10日前到财务处、总务处办理交款手续,如统计有误请携带购房款票据进行相关信息核对。
逾期,对仍未交款教职工所选住房予以收回,并另行分配,用于解决近年新近到校工作教职工住房安置问题。
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XX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