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与合作方式
1、合同有效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
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或服务合同),本合同并非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甲乙双方并不因为签订本合同而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本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人事、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节目录制表,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场地录制节目。
4、甲方须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
5、当甲方需要乙方主持的财经节目发生变化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须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合同。
二、付款方式与时间
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须在次月的15日左右将上个月的服务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之要求与安排积极配合并完成有关节目的录制工作
2、乙方自行承担提供服务使用的化妆造型品及前往服务地点的交通费用等相关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