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方可以对另一方执行合作事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提出异议。
4.甲乙双方只能在本项目下进行合作,不得与项目之外的其他第三方合作。
5.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必须配合项目的各项要求,服从项目安排。
6.一方的表演、言词、行为以及上传的图片等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要求,保证不涉黄、不涉赌,不涉及发表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或做出侮辱诋毁党和国家行为等政治问题、不欺骗用户,不挂录像、不双开外站,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7.一方有义务为项目提供的平台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合作项目的声誉与利益,股东双方承诺不作任何有损项目的利益及名誉的行为,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作的财产;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侵吞、隐瞒或转移甲乙双方的合作收入或预期可得收入。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合作项目的利润挪用至其他地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员工工资、税收投资等。
4.该项目终止时,对清算后所产生的利润按各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对清算后所产生的所产生的债务按各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项目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对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应对其获得对方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直播或与他人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
4.一方在合作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基于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任何一方出现上述约定事项的之外的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七(7)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15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7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知识产权
在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演艺活动视频、音频,及与演艺事务相关的任何文字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均由双方共同享有,双方均有权对上述所有成果进行改编、推广、宣传。协议期内及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所有成果并享有相应的收益。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事件影响各方不能政策履行本协议约定,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于非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到本协议书的执行,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大规模疫情,则双方免责,不视为违约。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止的,待情况消除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延合同履行期限,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3.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等因解决争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均属于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合同相关其他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当事各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