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定时,甲乙双方必须给对方预留正确的联系地址电话和银行帐户,以利于正常开展工作和联系;如果有更改,必须经过双方签字并回执认可;否则,对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的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户: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乙方的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户:
乙方开户行:
帐户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再行签定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一并有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