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同意将位于 居室出租给乙方,并保证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3条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4条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每年人民币 );
第5条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租金,共计: 元;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6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消,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7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8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