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投资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