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汉,现年岁,生于月日,家住县镇村组,身份证号码:。
乙方,汉,现年岁,生于月日,家住县镇村组,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村组(小地名)的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宽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为参照,上至,左抵,右至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主任::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
1、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为界,西至为界,南至为界,北至为界。
2、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亩。
3、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计算,共计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4、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