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五、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及福利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1)、计时工资。
基本工资为元,资金元,通讯补贴 元,学历补贴 元,技能元,岗位补贴元,职务津贴元,固定加班费 元。生活补贴 元,绩效工资基数元,其中绩效工资将按照公司的考核规定考评后发放。
2)计件工资。具体详见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向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3.甲方每月30日以银行转帐的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果遇到休息日,提前或推后一天发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本合同期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5.乙方离职时的工资发放要求参照公司有关中工工资管理规定。
六、社会保险
12、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规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不服从公司安排岗位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乙方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4.乙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反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书面表明意向。
6.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关经济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