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乙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乙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工种的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