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四)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五)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六)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七)公司特殊或紧急任务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通知说明。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3、甲方每月1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4、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员工行为规范》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二)考勤制度等文件详见附件,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七、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