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增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识。一是健全领导组织。我局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完善消防设施。定期对全县养老机构的电源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对老化的电线、插座等及时进行更换。安装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牌,增配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扳手等消防器材。同时对全县13家养老机构安装智慧用电设施进行资金补助,并有计划的扶持个别敬老院进行消防池建设。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全县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并落实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管理措施,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2、健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与直属养老机构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并督促各乡镇与所属乡镇敬老院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节假日及干旱、雨雪、台风季节,向各乡镇养老机构下发防灾文件,杜绝事故发生。办公室以短信形式,经常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送消防安全知识短信,切实增强消防意识。
3、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一是加强督导。由于福利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多行动不便,一旦发生火灾难以逃生自救,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我局将根据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加强对福利养老机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与未然。二是强化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下发整改督办单,逐一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专项档案,限期消除隐患。对通过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养老机构,及时专题向政府报告,提请协调解决。对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拒不整改、带病运行的。养老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该转型的'转型、该关停的关停,严防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在检查同时,现场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普及消防安全、应急救护逃生等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提高自主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主要困难
(一)建筑合法性问题。大部分敬老院为旧建筑改造,耐火等级低,土地、房产手续、建筑图纸不全,无法申报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二)工作人员问题。绝大部分敬老院配备的工作人员在5人以下,夜间值班人员更少。发生紧急情况时,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不能自理人员的疏散存在较大困难。
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和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清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政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急迫感,切实担负起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的指导责任。在贯彻落实《省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聚焦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复查工作,查缺补漏,不留死角,全面消除全省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整治范围。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自建房、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档案。
(二)开展评估鉴定。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
(三)重点排查整治。对农村自建养老机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排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到2021年6月底,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全面排查整治。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管理和民政监管责任。到2021年6月底,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工作组织
(一)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
坚持自查、核查和抽查机制。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支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本单位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建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技术团队。
要积极协调会同包括建筑、消防和养老服务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家团队,及时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安全鉴定,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科学效,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当前最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强化问责追责。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要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不留死角,做到应查尽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汇总统计和建档工作。对隐患排查不到位、不配合排查整治、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三)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农村养老机构房屋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报请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给予依法取缔,坚决守护好农村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