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应的各项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不得无照经营或非法经营。
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者法律责任。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其他非甲方或者第三方原由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迟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由须临时搬迁的,应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是甲方或者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如因不可抗拒的原由,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堆龙德庆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