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承包的房屋档口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所承包的房屋档口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档口结构或损坏该房屋档口的:
(3)损坏承包房屋档口,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4)改变本合同规定、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以及无营业执照经营的;
(5)因乙方无证经营造成甲方被工间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6)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2、承包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在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该年度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给甲方。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壹日应按原日承包的叁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的房屋档口,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订立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二0__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