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实习期结束时,根据现实表现,为实习生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同时,给学校提供一份较为详实,客观的总结性材料,以便学校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5. 对实习合格的实习生,甲方应优先录用。
6.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的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拥有的权利和需履行的义务:
1. 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工作,并对甲方来学校举办招聘活动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与协助。
2. 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 必要时,可以到甲方现场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
4. 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在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5. 就业实习是学生自愿行为。因此,乙方应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如在工作时间外(上下班必经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除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含患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甲方按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发放实习补贴。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有效期与实习期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双方签名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授权人:(签名)委托授权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和乙方为了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的质量,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让乙方的学生在甲方进行就业实习。实习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实习期间,双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1. 甲方要给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告知他们应该注意的事项。在安排实习生工作时,甲方必须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2. 根据需要,甲方可以调配实习生从事不同的实习岗位。如果实习生由于个人能力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习活动,或者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活动。
3. 甲方会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学生提供学习专业知识和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4. 实习期结束时,甲方会根据实习生的表现给予他们客观的实习鉴定。同时,甲方还会向学校提供一份详实、客观的总结性材料,以便学校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培养质量。
5. 对于实习合格的学生,甲方会优先录用他们。
6.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的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在校生不视为就业,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