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项目移交
乙方应在产品验收后规定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限日整改,承包內容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日內撤出全部生产人员、(除收尾项目所需的以外)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六、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计划变更或产量减小时造成的乙方人员误工或停工时,乙方应立即调整撒离部分(30%~40%)人员另行安排,余下的人员应由甲方组织工作内容并支付日工资。
十七、合同争议
如遇不可抗力的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生产用工计划》。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负责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劳务清包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