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及费用清单,明确规定产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等相关信息。
第二条: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以完成交易的付款义务。
第三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乙方负责通过物流方式将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的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物流运输的特点,做好适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上《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清单中应详细注明产品的规格和数量。甲方应根据货物清单的内容进行验收。
第六条:甲方在收到货物后的7日内,有权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应在3日内回复并提供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是合同中重要的内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与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情况。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为甲方所受损失的十倍。
第八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延期交货(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则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1日计算一次。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经过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