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旨在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销的直接联盟,从而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本合作旨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销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和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