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如毁坏或遗失本店财物,依市场价给予以补偿。盘点以少贷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贷品的原价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当天班次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原价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专卖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B、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本专卖店宣布解散。
C、员工工作态度怠慢不创造效益,没有工作积极性或业绩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解除合同:
A、本专卖店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B、本专卖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乙方若合同期满,甲方将结算清所有工资和押金;乙方合同期未满,应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九、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本专卖店同意的培训,本专卖店应当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与专卖店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十、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供虚假信息,欺骗本专卖店而签订本合同的;
3、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进入本专卖店工作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专卖店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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